发包单位和劳务外包公司之间为合同关系,双方因订立的业务外包合同而各自承担相应的权利与义务。
通常来说,劳务外包模式中,发包人支付报酬,购买的是外包企业的劳务成果。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借由承揽合同来保障和实现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交付业务成果、给付报酬的民事法律关系。
用工需求和用工范围不同
对于用工单位,劳务外包提供的是针对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的全部劳务服务,其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项目而非特定岗位的外包员工,并且是该相对独立项目的全部劳务服务外包员工应该占整个项目用工数量的全部。
劳务派遣则是向用工单位提供约定数量的派遣工,至于派遣工完成多少工作量,这与派遣公司并不相关。并且派遣单位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岗位的数名员工而非特定项目的派遣员工。
目前国内部分企业正在为旗下员工的技术水平、知识、组织观念而苦恼。企业的员工来自各个层次,有大中专毕业生也有农民工,他们的知识、素质、思维方式等都不一样,尽管经过了培训,但各方面仍存在较大差异,给企业的管理造成了一定困难。而劳务分包是通过层层比选、重重考核后决定的劳务分包组织,企业掌握着主动权,可以从容地选择的劳务分包组织,减少了企业的管理难度。
①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牵扯到的是劳动关系,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
②劳务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法人实体。
③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的区别。
发包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